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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24-04-02 16:36:39
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是各級政府年度預算執(zhí)行的重要組成部分,也是預算執(zhí)行審計監(jiān)督的重點。多年的預算執(zhí)行審計中發(fā)現,財政專項資金違規(guī)使用的情況比較常見,如何揭露這些問題,規(guī)范專項資金的使用,在此,列舉幾種主要違規(guī)做法及審計方法。
較為普遍的一種方式,一般做法是財政或專項資金使用單位,列報支出,實際并未撥入專項資金使用單位或項目,而直接轉入暫存款長期掛賬,形成事實上的占用。檢查的主要方法是:詳細審查暫存款科目,逐項落實形成時間,款項性質,一并檢查單位的經費是否超支,如果超支且無其他資金來源,可認定為擠占、挪用專項資金。
有些上級專項資金需要下級配套,而下級實際并沒有真正配套,但為應付上級檢查,采取虛假配套的作法。主要表現形式一是干脆不配套,也不做任何賬務處理;二是虛走一筆賬,如從部門單位或政府調入資金作為配套,之后又原封不動地撥回,配套資金并沒有用在項目上,僅僅套取了上級專項資金。檢查中要注意收集上級下達專項資金文件,對文件中需要配套的專項資金項目要重點檢查,直接延伸審計到項目使用單位,調查專項資金及配套資金的到位情況。
這種現象主要發(fā)生在財政的專項資金專戶或專項資金使用單位,將資金借出用于非專項資金使用單位或項目,違反了專戶管理、封閉運行、專項資金專用的原則。結合對專戶的檢查,暫付款項的檢查可發(fā)現此類問題。
財政部門對有些上級專項資金滯留在總預算,有些結轉下年使用,有些直接平衡預算。檢查的主要方法是:在預算執(zhí)行審計和財政決算審計中,注重向被審計單位索取歷年來結轉下年支出的具體項目,結合對專項資金使用明細賬、總賬和財政決算報表的審計發(fā)現問題。
財政部門或專項資金使用單位將專項資金撥下去后,通過一系列的賬務處理,再將資金轉回,有時是轉回原賬戶,但是大多數情況是轉到其他賬戶以躲避檢查。一般是發(fā)生在專項資金撥付比較頻繁的年終和年初進行。檢查中要對年終的大額專項資金支出作為重點,延伸到下一級或幾級,另外對一些專戶的非正常收入也要詳細調查其來源的合理合法性。
用專項資金投資成立企業(yè)或公司,實現利潤后作為機關經費使用。另外有的單位用專項資金作為成立新公司或中心之類的注冊資本,驗資后再收回等。應對專項資金賬戶的暫付或對外投資科目進行詳查,對借給下屬單位資金,或在機關經費中對上繳收入較多下屬單位下審一級,往往能發(fā)現此類問題。